据北京市纪委监委10月18日消息: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,北京市纪委监委对政协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陈桂芬(副局级)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陈桂芬(资料图)
经查,陈桂芬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接受美容活动安排;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承揽工程、土地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。
陈桂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北京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桂芬开除党籍处分;由北京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公开报道显示,陈桂芬,女,汉族,1970年7月生,北京延庆人,1993年7月参加工作,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北京市委党校公共政策专业研究生。
她长期在北京工作,曾任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,北京市延庆区政协副主席等职。今年3月,陈桂芬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。
极目新闻综合北京市纪委监委、鲁网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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